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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印发《七台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线上办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七教函[2025]27号
发文日期: 2025-04-24 成文日期: 2025-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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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七台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线上办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4-24 16:42:29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印发《七台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

申请线上办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直属各中小学校:

现将《七台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线上办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七台河市教育局

                2025年4月24日

 

 

 

 

 

七台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

申请线上办理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优化转学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减轻家长负担,建立转学线上申请、线下确认的转学模式,确保转学工作公正、公平、公开,同时提升教育服务的便捷性和满意度。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优化业务办理流程,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为枢纽,通过流程再造和信息共享,整合部门资源,实现“一次办成、一次办好”,让群众少跑腿、信息多跑路。

二、转学对象

申请转入七台河市教育局直属、桃山区、新兴区、茄子河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学生。

(一)七台河市区内学校(不含勃利县学校)学生

1.不动产证明。

2.在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表。

3.户口本(监护人和学生不在同一户口本的,提供监护关系证明材料)。

4.学生监护人身份证。

(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指户籍登记在七台河市桃山区、新兴区、茄子河区外,随务工父母到七台河市内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

1.持有七台河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或居住证明。

2.务工单位营业执照及务工证明。

3.在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表。

4.户口本(监护人和学生不在同一户口本的,提供监护关系证明材料)。

5.学生监护人身份证。

(三)人才引进或考录人员随迁子女(指符合七台河市桃山区、新兴区、茄子河区人才引进政策或被七台河市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人员的子女,随监护人到七台河市内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

1.持有七台河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或居住证明。

2.录用通知单。

3.在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表。

4.户口本(监护人和学生不在同一户口本的,提供监护关系证明材料)。

5.学生监护人身份证。

(四)外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指户籍登记在七台河市桃山区、新兴区、茄子河区外,随经商父母到七台河市内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

1.持有七台河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或居住证明。

2.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须为学生监护人)。

3.在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表。

4.户口本(监护人和学生不在同一户口本的,提供监护关系证明材料)。

5.学生监护人身份证。

(五)机关事业单位调动人员随迁子女(指户籍登记在七台河市桃山区、新兴区、茄子河区外,随调转到七台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父母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

1.持有七台河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或居住证明。

2.干部商调函。

3.在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表。

4.户口本(监护人和学生不在同一户口本的,提供监护关系证明材料)。

5.学生监护人身份证。

(六)市外转入的其他情况人员(学生户籍随家长户籍迁移至七台河市桃山区、新兴区、茄子河区内,并在七台河市实际居住的学生)

1.持有七台河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或居住证明。

2.在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表。

3.户口本(监护人和学生不在同一户口本的,提供监护关系证明材料)。

4.学生监护人身份证。

三、办理方式及流程

1.办理方式:线上办理、线下确认

2.线上申请途径:“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政务服务网”网站(https://qth.zwfw.hlj.gov.cn/)搜索“学生转学申请办理”点击“立即办理”“阅览申报须知”“选择申报人类型”“填写信息”“上传材料”“提交申请”。

3.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七台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预约申请操作手册》。

四、安置办法及注意事项

(一)安置办法

转学安置按申报顺序接收。各批次申请转学学生数未超出学校对应年级空余学位数时,全部接收;超出时,统筹调剂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不服从调剂的,不再进行安置。空余学位用完后不再接收转学学生。

(二)注意事项

1.转学线上申请只是采集转学需求和相关材料信息,转学线上申请完成不代表转学成功,需线下确认转学状态。

2.申请提交人必须为转学申请人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其他人不可代为提交。

3.网上申请时,请认真阅读相关信息填报要求,上传清晰真实的原件照片。网上申请结束后,相关部门将核查填报、上传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提交虚假材料视为无效申请。每个转学申请人最多有3次线上申请机会。

4.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一般会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请及时通过短信和网站平台的消息提醒关注转学申请预审核情况,预审核成功的须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时间内线下办理,线下逾期未办理的,将失去本次转学资格。

5.所有申请转入的学生均需有全国学籍号,不接收学籍处于“休学”状态的学生,义务教育段外籍学生转学均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分配。

6.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的第一学期原则上不允许转学,初中毕业年级第二学期原则上不允许转学,休学期间不允许办理转学。 转学实行同年级互转。在不同学制间办理转学时,按照1-9年级进行对应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7.转学预约服务每年开放2次,一般为每学期开始前15至20天,具体时间请留意相关政策公告。

五、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协调、监管。市营商局负责做好全市义务教育阶段转学申请线上办理平台建设及系统维护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受理条件、办理流程、填写表单、材料要求、办理途径、法定依据等关键要素确认。

桃山区、新兴区、茄子河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转学办理工作,将其纳入惠民利民工作予以研究部署,细化责任,明确目标,加强督查,着力解决好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三区教育局转学审批部门应严格按政策做好学生转学确认审批工作,耐心解答群众转学咨询,统筹解决符合转学条件但遇到困难的转学诉求,组织部署监管辖区内的学校认真办理转学业务。


(27号)关于印发《七台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线上办理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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