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230900/2024-00027 | 主题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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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 关于印发《市源泉热力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管理制度》的通知 | ||
| 文 号: | 七热政发[2024]9号 | ||
| 发文日期: | 20240515 | 成文日期: | 2024-05-15 |
| 关 键 词: | 项目,工作,合同,负责人,工程 | ||
七热政发(2024)9号
关于印发《市源泉热力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部室、各分(子)公司:
为保证公司各类工程项目合理有序开展,经公司研究特制定《市源泉热力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管理制度》。现将该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七台河市源泉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5月15日
七台河市源泉热力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项目负责人负责制是指由项目负责人专人负责整 个项目管理的全部协调工作,从接受项目建设任务开始到前期 工作、施工现场管理、竣工验收及备案、工程移交、工程结算、 工程保修到最后资料归档,保持整个管理过程的连续性的一种项目管理模式。
第二条项目负责人经领导班子讨论确定后由经理任命。
第三条项目负责人在接受任命后组织项目管理组,组成人员在项目建设管理、招标合同工作人员中按专业需要选配。
第四条前期工作阶段项目负责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1.充分了解项目的任务、目标和项目使用或管理单位的具体要求;
2.参加设计方案讨论;
3.参加有关的招标文件或合同草案讨论;
4.跟踪建设用地征等前期各项工作进展,并协调各方关系。
第五条施工阶段项目负责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1.代表公司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监督参建各方严格履行 合同,确保实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工程进度、造价控制目标;
2.工程现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其他原因引起合同数量、金额、工期变化需要签证时,核查签证申请是否与实际相符:
3.核对工程款支付条件,提供必要的依据文件;
4.对合同履行进行风险分析、预测,发现潜在风险时应及 时提出控制措施;发现对方丧失商业信誉、丧失履行合同能力 时必须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收集相关证据,提请中止或解除合同;
5.做好信息管理和统计工作,及时全面收集项目建设信息,定时和不定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按时提交统计报表。
第六条验收和质保阶段项目负责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1.审查竣工验收条件,主持竣工验收(包括预验收)工作:
2.组织项目移交,包括实物、资产和档案资料;
3.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4.协助工程竣工结算;
5.跟踪保质工作;
6.收集、整理档案资料,向有关部门移交档案;
7.编写项目建设总结报告。
第七条项目负责人的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和涉及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造价等重大事项,应及时向相关领导报告。
第八条项目负责人任职期限与项目建设期同期,项目完成后自动解除。